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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调整住房公积金个税免税标准 免税基数7110元

来源:安庆招聘网 时间:2026-09-18 作者:皖江人才网 浏览量:

  随着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提高,本市今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个人所得税免税标准由上年的5982元调整为7110元,使更多的居民得到实惠。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单位和个人按照本市规定的比例和不超过全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005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994元,3倍为5982元,也就是说,去年单位和个人在本市规定比例范围内和公积金缴存基数在5982元以下,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税。2006年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370元,3倍为7110元。也就是说,今年单位和个人在本市规定比例范围内和公积金缴存基数在7110元以下,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税,超过部分则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新调整的政策从2007年7月1日起执行。

  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对于超标准缴存公积金的行业以及相对较高收入的群体适当予以税收调节,充分发挥了个人所得税的调节作用;有利于规范税收政策,对一些部门擅自将各类补贴、津贴纳入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逃税的行为进行限制,增强了税法的刚性;有利于各项政策的协调统一,使住房公积金的税收。

来源:每日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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