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556-5537370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简历指导

测员工DNA属软暴力 市劳监局:不利劳资关系

来源:安庆招聘网 时间:2026-02-05 作者:皖江人才网 浏览量:
测员工DNA属软暴力 市劳监局:不利劳资关系

有律师称,厂方行为有潜在威迫性,员工若起诉,厂方和鉴定机构将同为被告

3月16日,广州南沙区的日资企业名幸公司在非吸烟区内发现了几十个烟头,在只有个别工人承认的情况下,厂方为找出更多吸烟者“杀鸡儆猴”,请来了检测人员,从10名“嫌疑人”中收集唾液和头发样本,进行DNA检测,总花费达两万元。

连日来,本报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和讨论。这一做法是否值得?会否涉及侵权?昨天,记者分别采访了律师、受委托的鉴定中心和市劳监局。以下是他们对事情的说法。

律师:违反《民法通则》第55条

广东东方昆仑律师事务所顾浩巍律师说,厂方也没有权利单独委托鉴定机构对员工进行DNA测试鉴定,测试必须在单位和员工共同委托的前提下才能进行。而除了司法机关外,如果鉴定机构要接受委托进行鉴定,也必须先取得被检验当事人的同意。所谓“同意”,就是在抽取样本之前,必须清楚声明整个检测的细则,比如原因、目的、过程等。

顾律师表示,这个问题虽然不算私设公堂,但由于厂方是以“贴告示”形式通知员工进行测试,属于“软暴力”行为。因为如果员工不去,很可能没了工作。因此,厂方的行为存在潜在威迫性,员工的“自愿”是建立在“软暴力”基础上的,这违反了《民法通则》第55条关于“意思表示真实”的规定。如果员工因此不满而对厂方起诉的话,厂方和鉴定机构将同时成为被告。

这位律师还认为,厂方作为管理者,只有调查权,没有侦查权,而检测DNA属于侦查行为。

鉴定中心:员工自愿就行

记者致电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一姓台的工作人员说,只要有委托人,并且提供相关样本(比如唾液、血液等),他们就可以代为检测样本的DNA,但他们的检查结果只是检验报告书,而非司法鉴定书,没有法律效力。台说,这应该不涉及隐私问题,“只要员工自愿提供唾液就行”。

市劳监局:不利于劳资关系

一边是工厂为管理不惜巨额找出吸烟者,一边是部分被测DNA工人觉得自己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受损,孰是孰非?市劳监局廖姓负责人表示,中国目前处于“强资本,弱劳工”的处境,该负责人说,无论如何,名幸公司的做法只是暂时解决了问题,不能长期起作用,“这并不利于劳资关系的和谐发展”。(张艳芬)

来源: 南方都市报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相关推荐
暂无相关推荐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03-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皖江人才网 皖ICP备2021000074号 公安备案号:34080202000488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77号紫峰大厦B座 EMAIL:admin@wjjob.com

ICP经营许可证:皖B2-20210254 人力资源证: X(2021)3408020007

Powered by PHPYun.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