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财经公司中层员工伪造离职证明同时拥有双份工作
来源:皖江人才网
时间:2025-12-20
作者:皖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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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家财经公司在审查中,发现员工陈女士入职公司时提交的离职证明存在伪造嫌疑,且其还在另一家公司任职,故认为陈女士违反相关规定,便与陈女士解除了劳动关系,还提出赔偿29万余元的要求,后由于双方对于解聘和赔偿分歧较大,财经公司将陈女士告上法庭。4月16日北京某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某财经公司诉称,陈女士自2017年7月入职公司任渠道经理,在其工作一年零两个月时,公司发现了其存在双重任职的情况,遂启动背景调查。经调查后,公司发现陈女士入职时提交的离职证明系伪造,同时还在另一家公司任职。
公司于2018年9月18日,与陈女士就兼职行为进行洽谈,要求陈女士赔偿损失,当时陈女士同意最晚20号将协商好的赔偿数额打到公司账户,但一直未兑现承诺,故公司于20号晚上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函。
陈女士的代理人表示,关于合同解除,解除合同的主体是公司,理由只是陈女士旷工一天,并且双方实际的解除时间应为9月21日,20日陈女士申请了事假,晚上又申请了病假,陈女士履行了请假手续,并无旷工,公司拒付9月份工资没有法律依据,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陈女士入职公司时提交的离职证明是假。
法庭上,双方就各自陈述理由提交了相应证据,并就2018年9月份工资,以及未休年假补偿额度进行了论证,陈女士提出至少赔6万的要求,而某财经公司方则提出在年休假冲抵后,赔付剩余额度的主张,鉴于双方争执较大,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案例分析
1、某财经公司在确认录用陈女士任职公司渠道经理一职时没有进行背景调查,未对过往就职履历进行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