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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岗实习报酬不低于试用期工资80%

来源:皖江人才网 时间:2025-12-20 作者:皖江人才网 浏览量:
教育部、人社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今天公布。《规定》对不适宜学生实习的情况,如安排一年级学生顶岗实习,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等,均予以明确禁止。

《规定》要求实习单位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据了解,这是首次提出顶岗实习学生报酬底线,从而避免“廉价劳动力”现象发生。

《规定》明确,职业院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对顶岗实习学生占实习单位在岗人数比例作出约定。明确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

根据《规定》,学生参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前,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应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的,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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