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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为大学生“被就业”埋单?

来源:皖江人才网 时间:2026-04-04 作者:皖江人才网 浏览量:

“你可以‘先就业再择业’,实在不行让家里托个关系盖个章,就业协议不就签下来了嘛!”去年临近毕业,为拿到“优秀毕业生”荣誉,学院书记给王玲玲出了这样的“主意”。

为了应付学校,在南京本地上学的王玲玲真的让父母托人在私人单位盖了个章。顺利拿到毕业证书后,王玲玲在上海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当她想把档案和户口转签到上海时才发现,完全不是想象中那么简单。

南京人才市场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先要交解约证明办理离职,再回学校改签报到证,最后还要去上海的人才市场办理入户。

为此,王玲玲多次请假回学校办理手续,但是辅导员因各种原因迟迟没有为其办理,由于没有报到证,虽然与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王玲玲的工龄一直不能计算在内,并且因多次请假而受到公司非议。

“这样的还算好的。如果家里没有‘关系’,解约还要违约金,大学生刚就业哪里有钱赔呢。”在南京人才市场接待员邵蕾的眼里,为了应付学校盖空章的学生并不少见。“有的学生没有解约就一声不响跑了,没有该有的手续,再找工作哪就那么容易?”

谁为大学生“被就业”埋单

“‘被就业’做法虽然不对,但学生也应该尽早打算,而不是一味抱怨学校或是老师。”作为辅导员的王建(化名)介绍,毕业生就业素有“金三银四” 的说法,即3月、4月是就业高峰,绝大部分企业会集中招聘,过了这段时间,想再找工作比较困难,学校及老师督促学生尽早就业也是希望学生不要耽误了最佳就 业时间。

“现在的大学生过于依赖,像档案这么重要的事情自己都没有惦记着,等学校或辅导员手把手教,这是对自己未来的不负责任。”王建无奈地说,“但当学校或学院多次组织就业指导讲座时,很多同学又都借口不来。”

根据国家规定,第一次就业率统计时间大约在8月,而二次就业率则在12月。目前国内大部分高校普遍以学生毕业离校时间计算“一次就业率”。某高 校就创业协会老师杨茂华(化名)表示:“就业数据是学校生源招牌,招生时家长一般就以学校或是学院就业率择校,同时就业率高低也能反映学校人才培养的质 量。”

记者了解到,早在去年教育部办公厅就发出通知,提出就业工作“四不准”: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 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教育部要求各高校严 格执行国家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防止大学生“被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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