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一直是企业管理的主要杠杆之一。上班吃零食、没有完成任务、会议顶撞领导、不穿工装、上厕所超时……或大或小的员工违纪事件,企业都习惯用“罚款”来解决。员工对此或有微词,但大都习以为常。但最近《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订草案)》的公布,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个早已被大家视为“当然”的管理手段。
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审议的《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单位如果对劳动者实施经济处罚,则对单位按照已经实施经济处分的人数每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广东省人大财经委还建议再增加“用人单位不得通过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对劳动者实施罚款、扣减工资等经济处分”的规定。草案第52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了经济处分内容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经济处分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按照已经实施经济处分的人数每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一石激起千层浪,这对于普通职场人来说无疑是利好消息,平时一些无伤大雅的小过错不用再遭受经济处罚。但企业管理人员对此却并不一致看好。没有了罚款的企业制度还实行得下去吗?这是他们最为担心的。
在越来越提倡人性化管理的今天,“罚款”算是比较“文明”的一种管理方式,比起训斥、体罚、羞辱等等粗暴方法,罚款是比较“和谐”而有效的。如果罚款被取消,也就意味着,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唯一会让员工“肉疼”的处罚方式退出江湖。其他让员工没有“痛感”的管理手段,是否能担当起防微杜渐的管理重任?
有HR说,没有经济处罚的管理是无效的,尤其对于人员庞杂的大型制造类企业,细节决定成败,对员工细节的拷问几至严苛,若没有“罚款”作为员工细节失误的处罚,生产过程将无法管控,产品质量也将无法保证。
也有人说,罚款是“简单粗暴”的管理方式,是管理人员懒惰和呆板的产物,早该废止。中国企业管理方式的前进,需要有勇气和魄力抛弃那些试图一劳永逸的粗暴手段。没有“破”,就没有“立”,总会有新的、更有效的方式代替罚款,成为激励员工的主流。
没有罚款的企业不一定会乱套,也不一定会成为员工的乐园。这份争议颇大的草案,最终会走向何方,要看全体管理人员的智慧。
交锋:
一方面,经济惩罚可以让员工安分守己,是有效的管理手段。另一方面,罚款本身简单粗暴,员工抱怨,于法律也无依据。禁止企业罚款,对企业来讲,是利还是弊呢?


Copyright C 2003-2022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皖江人才网
皖ICP备2021000074号
公安备案号:34080202000488
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皖江大道77号紫峰大厦B座 EMAIL:admin@wjjob.com
ICP经营许可证:皖B2-20210254 人力资源证: X(2021)3408020007
Powered by PHPYu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