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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2011年公开招聘3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返回公告列表 >>

2024-05-02 被浏览:0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经桐城市政府同意,报安庆市人社局核准,2011年我市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见附表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实施,市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8220;年龄条件&#8221;中&#8220;30周岁以下&#8221;为&#8220;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8221; &#8220;25周岁以下&#8221;为&#8220;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8221;。&#8220;报考条件&#8221;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1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市劳动就业局四楼会议室(南山路人力资源市场)

3、报名证件: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名表的填写:《2011年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表2)可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该表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岗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考试费按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笔试每科45元标准收取,缴纳笔试考试费90元。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

5、资格审查:审查时,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的信息不得变更。报名截止后,确认各岗位应聘人数与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将该岗位招录计划数作相应核减直至取消。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6、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总成绩是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分值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和笔试时间:笔试不指定教材,将两门科目笔试成绩合成得出满分百分制的笔试总成绩。

《职业能力测试》占笔试成绩50%。主要内容为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常识判断和资料分析五部分,分值100分。

考试时间:2011年12月24日上午8:00&#8212;&#8212;9:30。

《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50%,主要内容计算机知识(主要是日常办公所涉及的word、excel、网络常识)、综合常识(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材料作文,分值100分。

考试时间:2011年12月24日上午10:00&#8212;&#8212;12: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11年12月22日、23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5:00凭缴费收据和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按时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安排和内容

1、面试工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皖人社发[2010]78号)要求,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仪表仪态、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言语表达、临场应变及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等,分值100分。

2、进入面试对象根据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人选,如最后一名入围者成绩并列可同时进入面试。若面试实到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时,考生面试分数必须达到该面试组当天的平均成绩方可确定为初选人员。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初选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按以下优先原则依次确定: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的优先、学历高的优先。如以上原则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告知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体检结论公告后的第二天考生本人可以申请复检,否则视为放弃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复检结果必须由医院、体检医师和监督人员同时签字确认,并通知考生本人。申请复检考生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执行,重点考察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有无违纪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再次进行审核。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人事关系转移、聘用等手续。

根据岗位职责和要求,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在试用期内发现其与报考条件不符的解除聘用合同。

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前述确定初选人员的办法处理,递补只进行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之前);

4、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领取聘用通知书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工作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方案公开、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凡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必须实行回避。要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规范招考工作程序,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不得泄密,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纪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监察局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0556-613731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556-6134001(市监察局)

附件:1、《 桐城市2011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简章》

2.《 2011年桐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 城 市 监 察 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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